2024年8月28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卓郎智能(维权)(600545)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已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核安排,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3年12月30日,卓郎智能(600545)公告收到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卓郎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卓郎智能2019年至2021年存在非经营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的情形。
二、卓郎智能2021年和2022年存在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应收账款未如实披露的情形。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等规定,在2020年6月30日到2023年7月31日之间买入卓郎智能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卓郎智能维权入口)
除了卓郎智能投资者索赔案,目前国华网安(维权)(000004)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国华网安股民索赔案已在深圳中院开庭,目前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中院已对国华网安投资者索赔案作出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的一审胜诉判决。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翔、陈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认为,国华网安存在如下违法行为:2022年4月28日,国华网安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国华网安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审慎确认收入并考虑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判决,根据证券法等规定,在2022年1月26日到2022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国华网安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ST国安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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