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征求意见 拟支持信用卡逾期按“余额计息”
发卡行虽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但持卡人已偿还全部透支额百分之九十,持卡人主张按照未偿还数额计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被外界普遍解读为,最高法将从法律层面上,不再支持银行关于信用卡透支逾期就必须“全额计息”的现行规定。对此,不少人都表示支持。
事实上,此前我国就发生过多起、因全额计息导致持卡人和银行对簿公堂的案例。
2016年,一位信用卡持卡人当月消费18869.36元,因绑定自动还款的储蓄卡余额不足,剩69.36元没还清,按照“全额计息”的方式,10天后竟然产生了317.43元的利息。
持卡人认为“全额计息”的规定不合理,对银行提起诉讼。一审持卡人败诉。2017年12月,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银行全额计息的规则计算的赔偿数额过分高于持卡人违约造成的损失,透支利息即违约金应予以适当减少,于是撤销一审民事判决,并要求银行返还多扣划的253.75元。
对此,媒体普遍持肯定态度。《法制日报》认为,即便是在失信成本较低,一些小额违约处理起来费时费力甚至成“赔本买卖”的背景下,也完全可以使用其他制裁手段,如将逾期者列入黑名单等,意见稿还明确提出,发卡行可主张年利率不超过36%的复利、手续费、违约金等。这就意味着,只要规则明晰、标准合理,银行的诉求也能得到支持。这样的司法干预主要是避免了店大欺客的不公平现象。
“
对于最高法的这份征求意见稿,
你怎么看?
你觉得“余额计息”
与“全额计息”,
哪个对银行和持卡人更公平?
□来源:央视财经
编辑:张锡凤
标签: 2020信用卡逾期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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